課程編號 SAS020090107
課程名稱 課程(五) : 聽障學生教育
主辦科別 學校行政及支援分部
首次發佈日期 2009/06/22 11:15
最新發佈日期 2009/11/10 10:16
擬舉辦活動的場次
 場次(編號)   舉行日期   場次日數   地點   講者   參加人數上限 
 AA 
(取消)
  2009/09/28 (星期一) - 2009/10/12 (星期一)     10.0    香港教育學院市區分校   香港教育學院導師   20 
 AB 
(取消)
  2009/12/07 (星期一) - 2009/12/18 (星期五)     10.0    香港教育學院市區分校   香港教育學院導師   20 
 AC    2010/03/01 (星期一) - 2010/03/12 (星期五)     10.0    香港教育學院市區分校   香港教育學院導師   20 
 場次(編號)   截止日期   備註 
 申請人   推薦/審批主管 
 AA 
(取消)
 2009/08/28       
 AB 
(取消)
 2009/11/06       
 AC   2010/02/01       
參加對象 小學、中學及特殊學校的現職教師 
背景 教育局致力推動融合教育,以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而能在普通學校獲益的學生。為進一步提升教師教導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專業能力,教育局已由2007/08學年起推行一個為期五年的融合教育的教師專業發展架構,有目標地加強教師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專業能力。本課程乃教育局認可的政府資助全日整段時間給假制課程。本局提議學校最少有一位教師完成相關的專題課程,有關詳情,請參閱附件「教育局通告第13/2007號:推行融合教育的教師專業發展架構」。 
活動目標 專題課程的目的是提高教師教導聽障學生的能力,學員將會更深入地探討聽障學生的特徵、教育需要、支援策略、課程調適、教導資源、行為處理、團隊協作及社區支援等不同層面工作,學習將會理論與實踐並重。修畢課程後,學員將可以應用有關的專業知識及技巧照顧聽障學生。 
活動詳情 本專題課程將會重點檢視不同程度聽障學生的語言發展,其教育、社交及情緒需要,剖析有關訓練課程、教學方法、社交支援等有效策略。學員將會學習如何計劃、發展、實踐及評估教育計劃,以提升這些學生的語言、社交及學習能力。本專題課程包含兩個共60小時的單元,分別為「教導聽障學生」及「全校參與方式照顧聽障學生」。 另學員須於限定時間前呈交課程習作。有關單元詳細內容,學員可直接瀏覽以下網址: http://www.ied.edu.hk/csnsie/prog/ 
講授語言 粵語輔以英語  
持續專業發展(老師適用)
持續專業發展模式: 有系統的學習
持續專業發展時數: 60.0   小時
範疇: I. 教與學
活動內容 課程記錄自舊培訓行事曆(2010年4月23日或以前)
完成課程所需的出席率 80 %  培訓資料將於成功完成課程後在教師電子化服務入門網站的個人資料概覽上顯示
報名
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
需符合的先決條件: 學員修讀此專題課程前,應對聽障學生的需要、教學方法、輔具及團隊協作有基本的認識。
每所學校/每個組別可提名的人數: 1
須要學校填寫提名次序:
申請者最多可選擇的場數: 1
先到先得:
其他有關報名詳情: 下列申請者可獲優先取錄:
(1) 現於校內負責有關照顧不同學習需要職務的教師;或
(2) 完成相類同的初級課程
評價 紙上評估  
查詢
聯絡人姓名: 任亦欣女士, 湛敏妮女士 (教院 特殊學習需要與融合教育中心) / 宋梁佩珍女士 (教育局)
查詢電話號碼: 2948 8501 , 2948 8502 (HKIEd) / 3698 3735 (EDB)
電郵地址: secsnsie@ied.edu.hk / ises251@edb.gov.hk
備註 1. 官立及資助小學、中學及特殊學校的常額教師將獲有薪進修假期,以修讀該課程,學校並可獲提供代課教師。無論有關學校是否已設立法團校董會,都可申請發還聘請代課教師的開支。設有法團校董會的資助學校可從http://www.edb.gov.hk/serc 網頁下載教育局表格123號,官立學校則可從教育局內聯網下載。
2. 主辦機構將會透過教師電子化服務郵箱,通知已報名人士取錄結果,以及上課地點等安排。教育局可按報讀人數的多寡,保留增刪或調動課程之權利。
3. 惡劣天氣的特別安排
a. 如於當日早上六時半或之後懸掛8號或仍然懸掛8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發出黑色暴雨警告,該日早上之活動 / 課程將會取消。
b. 如於當日早上十一時半或之前卸下8號颱風訊號,或取消黑色暴雨訊號,該日下午之活動 / 課程將會恢復。否則,該日下午之活動 / 課程將會繼續取消。
c. 本局或主辦機構將在適當時間另行知會學員有關課程的具體安排。
4. 車位安排
主辦機構/課程場地不提供車位予課程學員。

 
可獲頒授證書
證書名稱: 聽障學生教育專題課程證書(學員必須於所有評核習作中獲得滿意成績,並達到課程所要求的出席率,方可獲頒授畢業證書。)
頒授機構 : 其他機構                                     香港教育學院
備註 :
上載檔案 EDBC 13-2007(C).pdf 
EDBC 13-2007(E).pdf 
 
相關網址 教院特殊學習需要與融合教育中心 
特殊教育資源中心